为提高学生爱校意识、责任意识,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综合实践的能力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终身发展。特开展以学生“自我教育、自主管理、自身提高”为主的校园实践活动,提升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,有利于学生参与社会竞争和终生发展。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活动时间:从2010年下学期开始试行。
二、活动地点:长沙市信息技术学校校区。
叁、参加人员:全校学生(除叁年级对口升学班学生以外)。
四、组织形式:以班为单位轮流进行实践活动,时间为一天。由学生科、教务科负责组织由班主任老师和当日任课老师具体实施。
1、班主任职责要求:(1)提前一天做好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方案报送学生科、教务科。(2)按照活动方案组织本班学生开展好各项实践活动。(3)及时发现和处理实践活动中发生的问题。(4)对学生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和评价,及时将评价结果于次日送交学生科,并在班级进行讲评。
2、值日任课老师、科室老师职责要求:(1)协助班主任组织活动班级学生开展各项实践活动。(2)及时处理教学时段值日学生工作中的矛盾与纠纷 (3)对活动学生进行指导并给每个学生实践情况给出恰当评价,评价表于当日送交学生科。(4)值日任课老师在课表规定的授课时间内,应和所在班级学生一道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由办公室和教务科组织考勤,否则视为旷课。
五、实践活动内容及安排。
(一)、卫生打扫与保洁。
(1)时间:全天打扫,始终保持责任区内场地的干净、整洁。
(2)、职责要求:(1)学校将公共区分配到有关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,保证全校公共区有学生负责(公共区范围见附表,具体责任范围由班主任分配);有关同学要及时打扫,确保校园清洁。(2)责任区有关学生负责保洁执勤,对破坏环境卫生行为进行制止,对不听劝告者及时登记并报告班主任或值班任课老师。
(二)、食堂执勤。
(1)时间:早餐6:50——7:30,中餐11:40——12:40,晚餐17:00——18:20
(2)职责要求:(1)值班学生提前10分钟就餐,准时到岗执勤,不迟到、不早退(2)组织学生排队就餐,督促学生将剩饭菜倒入指定地方(3)对就餐插队、搭车等违规行为进行制止,对不听劝告者及时登记并报值班老师进行处理。
(叁)、文明岗执勤。
1、执勤时间:7:20—21:30
2、职责要求:(1)检查学生行为、仪表、着装,及时制止学生高声大叫、不文明语言、追逐打闹、乱丢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,对仪表、着装不符合学校要求学生及时登记并向学生科上报检查情况;(2)提醒学生不带盒饭、零食进教学楼和实习实训楼,对不听劝告者及时登记并报班主任或值班老师;(3)做好午休期间的文明纪检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生科;(4)对教室、实习实训场地等进行巡查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登记并报治安室处理。
(四)、接待服务。
1、时间:上午7:30——12:00,下午14:30——17:30
2、职责要求:(1)准时到岗,协助科室老师处理日常事务(2)协助科室老师打扫卫生、接待来访嘉宾(3)听从科室老师工作安排,主动维护学校形象。
六、评分办法:
1、评分等级90—100(优)、80—89(良)、60—79(中)、60分以下(差);
2、评分部门或个人:(1)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对分配到的学生做出评价(2)任课老师和班主任负责对卫生打扫与保洁、食堂执勤、文明岗执勤学生做出评价(3)最后得分由学生科参照班主任、任课教师及相关服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反馈综合评价。
3、学生科对活动开展得好的班级给予奖励。奖励办法:(1)实践活动优秀班级按得分高低20%奖励(2)获评优秀班级优先计入期评先进班级评选条件。
注意事项:
1、值日任课教师由教务科考勤,班主任由学生科考勤。
2、参加活动人员须遵守纪律,服从安排。
3、在活动过程中注意形象,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。
长沙市信息技术学校
2011年1月